近日,皇岗海关查获一名出境旅客携带濒危大青鲨鱼翅33.8千克。
当日,海关关员在福田口岸对出境旅客及其行李物品进行监管时,发现一名女性旅客经过海关监管区域未主动申报,且其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机检图像异常,随即对其进行拦截检查。经进一步检查,海关关员在该旅客的行李箱和背包内分别查获冷冻鱼翅制品13盒、2盒。后经深圳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鉴定,上述鱼翅均为大青鲨制品,共计重33.8千克。大青鲨属于真鲨科,为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(CITES)附录Ⅱ中列明的物种。


海关提醒:根据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》等规定,除合法持有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外,禁止贸易、携带、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,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