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张海波
张海波,男,汉族,1964年4月生,河北玉田人,199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85年8月参加工作,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毕业,大学学历,南开大学法律硕士,一级高级检察官,国家二级大法官。
现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。
【人物履历】
1981.09-1985.08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
1985.08-1996.01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干部、书记员、科长级助检员
1996.01-1997.04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、副处级检察员
1997.04-2000.08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处副处长(其间:1998.01-2000.01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在职研究生课程班学习)
2000.08-2000.09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正处级检察员、审查批捕处副处长
2000.09-2001.02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批捕处处长
2001.02-2001.03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渎职侵权检察处处长
2001.03-2006.04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渎职侵权检察处处长(其间:2001.10-2002.10挂职任甘肃省酒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;2004.05-2004.12挂职任天津市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)
2006.04-2007.11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
2007.11-2009.12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
2009.12-2013.09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党组副书记
(2008.04-2010.12 南开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在职学习,获法律硕士学位)
2013.09-2013.11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党组书记
2013.11-2014.09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、党组书记
2014.09-2015.11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(正局级)、党组书记
2015.11-2018.01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(正局级)、党组副书记
2018.01-2023.01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
2023.01-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
【担任职务】
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,中共甘肃省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,第一届广东省法官惩戒委员会主任,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涉外审判理论专委会主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