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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教育不再只是“家务事” 四川首部官方“带娃指南”正式施行
时间:2026-09-01 11:18:31 来源:央广网 编辑:昌思荣

央广网成都9月1日消息(记者 昌思荣 王颖 唐诗敏)9月1日,《四川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》正式落地施行。作为四川省首部专门规范家庭教育的地方性法规,条例的实施标志着四川家庭教育工作全面步入法治化、规范化轨道,推动家庭教育从传统“家务事”,转向全社会协同共治的公共事务,以制度力量补齐育人短板、守护万千青少年健康成长。

据了解,《四川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》共三十条,立足四川城乡、山区、民族地区家庭教育发展实际,细化家庭主体责任、政府保障职责、学校指导义务和社会协同责任,构建起全方位、立体化的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。条例进一步压实监护人家庭教育主体责任,细化明确家庭教育十二个方面指引内容,涵盖理想信念、道德品质、身心健康、安全教育、劳动观念、网络使用、性别教育、生态文明、行为习惯培育等,引导家长落实养育责任。同时划出清晰法治红线,严禁监护人歧视、体罚虐待未成年人、实施家庭暴力、强迫未成年人早婚等行为。针对现实中部分家长疏于管教、粗放育儿、情绪化教育等问题,条例明确,对怠于履责、拒不履责的监护人,可依法开展批评教育、劝诫制止,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,让“依法带娃”有标准、有底线、有约束。

针对学生欺凌、家庭暴力、性侵害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现实问题,条例建立多部门联动保护与预警救助机制。教育、公安、民政、卫健、妇联等单位将协同发力,对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、法律援助、社会救助、转学安置等兜底保障服务,并对失职监护人开展针对性家庭教育指导与常态化跟踪回访,为未成年人构建起多部门联动的权益保护机制。

新规落地,在四川各地社区、校园、家庭中引发广泛社会反响。不少市民既是家长,也作为普通群众,对条例出台表达了期待。有市民接受采访时表示,长期以来家庭教育缺少明确法治边界,部分家庭存在简单粗暴、过度施压、重成绩轻成长的教育误区,新规能够约束不科学、不规范的育儿行为,倒逼家长转变教育理念、改善教育方式。不少家长表示,条例不只是对家长的约束,更是指导家长科学育人的参考,让家庭教育不再单纯依靠经验与情绪,而是有法律依据、有实践方法、有行为底线。

也有青年学生、在校青少年也结合自身成长经历谈了感受,亲子观念冲突、沟通矛盾在不少家庭普遍存在,条例明确家庭教育的行为准则,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也为家庭内部理性沟通搭建框架,有助于缓和家庭矛盾。也有在读大学生谈到,家庭教育影响人的一生,良好家风与科学养育,对人格塑造意义重大,期待条例能够走进更多家庭。

受访群众普遍认为,家庭教育治理无法依靠单一手段完成,不能仅仅依靠约束监护人就解决全部现实问题。未成年人的自我约束、家校常态化沟通、社会层面正向引导同样不可或缺。大家期待条例落地实施过程中兼顾约束与包容、监管与引导,既规范家长教育行为,也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成长观念,实现家庭内部双向赋能、共同成长。

针对新规的法治价值与现实意义,四川蜀正律师事务所律师伍莉从法律角度作出解读。她表示,以往家庭教育更多依靠道德约束与家庭自觉,缺少细化、可落地的地方性规范,面对粗放育儿、监护缺位、教育失当等情况,缺少有效的纠偏途径。《四川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》立足上位法,填补本省家庭教育地方立法空白,为家庭教育划定清晰的法律指引和行为边界。伍莉认为,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,后续需要通过常态化普法、基层宣讲、案例普及等多种形式,推动广大群众读懂、用好条例,让法治育儿理念走进城乡千家万户。

作为家庭建设、家风培育、家庭教育协同推进的核心职能部门,四川省妇联明确了全面推进条例落地落实的工作部署。在普法宣传方面,妇联系统将把《四川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》纳入全省“九五”普法重要宣传内容,深入开展“送法进万家·家教伴成长”七进宣讲活动,通过短视频、图文解读、民族地区双语宣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,推动普法资源下沉乡村、社区、边远山区和民族地区,实现全域覆盖、全民知晓。同时因地制宜推进省、市、县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和基层服务站点建设,开设“巾帼大讲堂”、开通家庭教育服务热线,组建家庭教育专家智库与志愿服务队伍。

针对留守未成年人、困境未成年人、受侵害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,妇联将持续深化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,精准开展关爱帮扶、心理疏导、家庭教育指导和跟踪回访,补齐基层家庭教育服务短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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